台灣衛生福利部預告了修正「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草案,並計劃在明年7月起實施:所有 含有咖啡因成分的現調飲料需標示總咖啡因含量,一起來了解草案內容吧!
(相片來自Unsplash)
今年1月,台灣知名飲品店迷客夏販售的黑糖鮮奶飲料,因添加了紅茶卻未告知消費者,導致一名不能喝咖啡因的7歲孩童癲癇發作。
事情讓人發現到:是否需要標示咖啡因與非咖啡因飲品?甚至要清楚標示咖啡因含量,以避免這類情況發生呢?
草案修正重點包括:
1)擴大應標示飲品範圍
以往,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和速食業的「咖啡飲料」都要標示咖啡因含量,草案建議範圍應修正為「所有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」都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,包括可可和茶類飲料。
2)紅黃綠標示區分
由於現煮咖啡的咖啡因含量受咖啡豆品種、來源、沖泡技術、機型差異等因素影響,咖啡因含量變動較大。因此,建議咖啡業者以紅黃綠區分咖啡因含量。例如:「綠色」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100毫克以下;「黃色」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100-200毫克;「紅色」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200毫克以上。
3)電子顯示咖啡因含量
可新增QRCode或其他電子化方式來標示咖啡因含量。
根據歐盟食品科學專家委員會評估,咖啡因每日攝取量建議在300毫克以下,對健康不致造成影響。而有心血管疾病、心律不整、腸胃病、長期失眠的患者與孕婦及孩童,最好避免或減少飲用含咖啡因飲品。骨質疏鬆者,應多補充鈣質,以免鈣質因咖啡而使流失情形加劇。
草案評論為期60日,以收集各界意見,並預定2022年7月1日起實施。如未依規定標示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,將罰款3萬至300萬;標示不實者,將罰款4萬至40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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